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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注销登报,为什么不能省略?

来自:标航财务     发布时间:2020-10-16

注册公司容易,注销公司麻烦,原因就在于公司注销要走的程序有很多。其中,公司注销登报公示,就是需要耗费许多时间的一个环节。按照规定,没有进行登报公示,就不能办理公司注销的后续程序。
对此,经常会有人问:为什么一定要进行公司注销登报公示?登报公示的目的是什么?这个环节能不能省略?
公司注销登报
一、为什么要登报公示?
公司注销登报公示,是有法律依据的。根据我国最新《公司法》规定,当公司所属人注销公司申请开始后,需要成立清算组,清算组应当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,并于六十日内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。
公司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注销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向清算组申报债权。即登报公示主要是为了让公司的税务债权的清算,所以注销公司要登报公示。
二、登报公示是否可以省略?
在一般的情况下,公司注销登报公示是不能省略的,但有一种情况,是可以不进行登报公示的,这种情况就是“简易注销”。也就是说,如果要进行注销的企业,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,就不必进行登报公示。
那么,可以进行简易注销的条件有哪些?按照规定,需满足的条件有:
1、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(未开业);
2、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(无债权债务)。
即: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、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(以下称无债权债务)的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,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。
公司注销登报
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:
1、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;
2、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;
3、存在股权(投资权益)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。
4、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、司法协助、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;
5、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;
6、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;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。